河北省紀委監委駐省生態環境廳紀檢監察組督促駐在部門進一步厘清行政權力清單和辦理流程,設計并指導駐在部門在現有OA網絡辦公平臺基礎上建立權力運行信息化監督平臺(以下簡稱監督平臺),起草并與駐在部門黨組聯合印發《關于河北省生態環境廳權力運行監督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將駐在部門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四類32項行政權力納入監督平臺運行,構建“網絡+制度”雙向發力,自我監督、上級監督、群眾監督、派駐監督四位一體,網上辦理、陽光運行、實時預警、按月自查、定期評查、重點督查六步運行的權力監督機制。這一舉措被省紀委監委作為典型做法上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
網上辦理。納入監督平臺運行的行政權力事項,全部實現網上同步辦理,每個審批環節的經辦人辦理意見、辦理依據等信息在監督平臺公開,辦理信息全程留痕。
陽光運行。上一層級經辦人可通過監督平臺實時查看以下層級的處置事項、處置時間等辦理情況。同時,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向社會公開辦理情況,申請人等社會公眾可通過河北省生態環境廳官方網站查看受理情況、辦理狀態、辦理結果。
實時預警。監督平臺具備預警提示功能,對距離規定時限不足兩日尚未辦結的行政事項實施“黃色提醒”,對超過規定時限仍未辦結的行政事項實施“紅色預警”,上一層級經辦人可通過監督平臺實時查看以下層級的預警情況,有針對性地加強督導調度。
按月自查。各層級經辦人結合監督平臺運行情況和工作實際,每月對行政事項辦理情況、存在問題及下步注意事項、整改措施進行自查,形成自查報告報上一層級經辦人審核備案,處室主要負責人的自查報告同步報駐河北省生態環境廳紀檢監察組備案。
定期評查。上一層級經辦人根據以下層級每月工作自查情況,結合對監督平臺日常監控情況,每季度對以下層級事項辦理情況進行評估,指出存在問題,提出努力方向,形成評查意見向以下層級經辦人反饋,處室主要負責人的評查意見同步報駐河北省生態環境廳紀檢監察組和廳領導。
重點督查。駐河北省生態環境廳紀檢監察組發揮專責監督作用,對權力監督機制的運行強化日常監督檢查、督導調度,依托監督平臺對行政權力運行各環節實施全程監督,對“黃色提醒”事項及時督促提醒,避免出現超期;對“紅色預警”事項要求相關單位對超期原因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佐證材料;對退回行政許可申請等事項重點關注了解,防止出現吃拿卡要、應批未批、應處未處等問題;對違規超期辦理、違反工作程序、違反政策規定的事項核查處理、定期通報。此外,每季度印發《權力監督機制運行情況通報》抄送駐在部門黨組及相關業務單位,每半年向駐在部門黨組專題通報權力監督機制運行情況及存在問題,提出意見建議,督促整改落實。
2020年6月權力監督機制運行以來,監督運行各類行政權力事項896件。通過行政權力的陽光運行、全程監督、機制保障,強化了權力制約和監督,減少了自由裁量和設租尋租空間,使權力行使者牢固樹立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的意識,確保行政權力規范、高效、透明運行,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堅強保障。
魏瑋
微信客服
官網二維碼